网管不辞而别,公司电脑中毒,导致数据丢失,损失谁来负责?
案例:因为网管不辞而别,“公司部分电脑染上病毒,文件丢失。”前不久,西青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单位告员工劳动争议案中,某汽车配套公司代理人述说:“因为 被告张某没有进行工作交接,导致现有设备电控资料全部丢失,后续维护和改造升级无法进行……”西青区法院一审宣判,张某与公司进行工作交接,同时返还公司 为其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1128.96元。
在大多数人认为工作不好找的情况下,“80后”网络维护员张某不辞而别,“炒”了单位的鱿鱼。据其单位诉称,公司与张某于2008年9月4日签订劳 动合同,约定期限为2008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4日,试用期为2008年9月5日至2008年12月4日。公司进行多项培训后安排张某正式上岗, 主要负责公司设备电控部分的开发和维护以及全公司的办公电脑、电话和网络的维护工作。公司依法为张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。
从2009年10月14日起,张某在没有事先通知公司的情况下突然离职并至今未归。此后公司虽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多次与张某联系,但张某以已 回安徽老家为由既不回公司上班也不与公司进行工作交接。由于张某自动离职后一直未与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,导致公司无法及时终止张某的社会保险缴 纳,至起诉时,已缴纳至2009年12月。